关于做好2025年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做好2025年档案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我校档案工作实行档案形成单位(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各单位(部门)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全面收集、规范整理本单位(部门)的档案,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准确、完整,在归档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
二、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教辅部门
1.2024年形成的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仪器设备、出版物、外事、财会等各类文件材料。
2.2024届毕业生的学籍表、学位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登记表以及2024年录取新生名册等文件、材料。
3.2024年立项、结题的科研项目、教研项目,教学与科研奖励等文件、材料。
4.已竣工的基建项目材料。
5.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的相关材料。
6.潍坊学院学报、院报相关材料(照片、视频、出版物)。
7.2022年度的财会档案。
(二)教学院部
1.2024年度各学院需要归档的重要文件。
2.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的相关材料。
3.2025年毕业学生的毕业生合影。
(三)实物档案。以学校名义获得的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奖牌、奖杯、奖状、锦旗、光荣册等,重要题词以及在校际交流中获赠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等。
(四)重大活动类。学校的重大活动或者突发事件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相关材料,如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校庆典礼、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
(五)捐赠档案。个人或者部门将其所持有档案文献、有纪念意义的实物,自愿无偿捐赠的,可直接联系档案馆。
(六)2024年以前应归档,但未及时归档的预归档文件。
三、具体要求
(一)纸质文件归档要求
1.预归档文件应完整齐全、字迹清楚、无污损。已污损的预归档文件应予以去污、修补;字迹模糊或者易褪变色的(包括用传真纸和热敏感应纸的文件)应予复制,复制件与原件同时归档。
2.预归档文件的书写材料必须采用黑色或蓝黑墨水;编写页号用黑色铅笔,外侧下角工整书写;纸张采用中性纸;装订侧留出装订边距,装订必须采用档案专用纯棉线绳。
3.预归档学籍档案中各种信息及毕业证号、学位证号应填写齐全,印章清晰,照片粘贴牢固、无脱落,使用胶水粘贴,禁止使用双面胶等易老化失黏性的材料进行粘贴。
4.预归档文件一般为A4大小;原件大于A4的,折叠成A4大小;原件小于A4的,用A4纸托裱。
5.各种载体(如照片、光盘、电子文件等)档案以及证书、奖牌、奖杯、奖状、锦旗、光荣册、重要题词等实物档案,与其相应纸质文件材料(或说明)同时归档。
(二)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与电子文件一同归档。
(三)声像档案(包括纸质照片、电子照片、视频等)
1.纸质照片使用原始照片归档,电子版照片以jpg或pdf格式存档,纸质照片及电子照片均需附说明。
2.电子版照片、视频等以光盘存档。
3.毕业生合影归档要求及时间安排参见《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合影归档工作的通知》(另行通知)。
(四)具有特殊意义的实物或与其对应的名册应移交档案馆。
四、归档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各部门提前着手准备,在相应时间内完成档案整理,及时归档,办理交接手续,具体归档时间安排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