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档案局测评,我校被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是目前全省高等院校中唯一一所通过示范单位测评的高校。
2015年6月4日,由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教育厅、潍坊市档案局组成的专家组对我校档案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规范测评,专家组一致认为我校基本达到示范单位标准。随后,根据上级提出的整改要求,我校档案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认真整改。
《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实施以来,我校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在档案工作制度建设、资源建设、信息化建设、安全保障、服务利用、工作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又讯 1月12日,全省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在济南召开。我校申报的“档案工作制度建设”经全省档案工作改革创新领导小组评审荣获改革创新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