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档案保密安全制度
一、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法》和《保密法》及学校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档案保密安全工作。
二、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制度,查阅档案时,必须按规定的范围查阅,超出范围的不得查阅。
三、借出的档案资料务必按期归还。借出使用期间,不许转借他人,不许带入公共场所。
四、任何人不许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如有泄露和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之规定严肃处理。
五、档案人员向查阅借阅档案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宜向外提供的原始材料,必须向主管领导请示后再作决定,严防泄密。
六、档案库房明显处要有安全防火设备,禁止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私人物品带入库房。
七、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