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档案统计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工作,档案馆确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和实存等各种情况数据及时准确地进行统计,随时保持档案实体与统计账目相符,
三、对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如年度查阅、借阅档案人次、卷次、张次(底片、照片)。
四、对档案的利用效果进行统计,如:用户利用档案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利用档案的满意程度等。
五、根据编研工作的需要进行统计,如在校学生、教职工、科研成果等。
六、每年底对本年度的各类档案进行综合统计,以形成完整的统计资料、年报。